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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光线传媒股票代码:300251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杭州路741号14幢149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21号T6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6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传媒”)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光线传媒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本报告书 指 本《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汉涛/信息披露义 指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务人光线传媒、上市公司 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自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6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比本次权益变动 指 例由6.000041%降低至4.999999%,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 下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并非计算错误。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杭州路741号14幢149室法定代表人 钟永健注册资本 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54770773U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据处理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图文设计制作;日用百货销售;通 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 ;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珠宝首饰经营范围 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 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 诊疗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 ;职业中介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成立日期 2003年9月23日经营期限 2003年9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股东情况 王兴持股95%,穆荣均持股5%通讯方式 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21号T6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钟永健 男 经理,董事 中国 北京 无王柯岩 女 财务负责人 中国 上海 无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持有人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上海汉涛 商米科技-W 06810.HK 7.3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业务安排及需要,按照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业务安排及需要,拟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87,9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99633%)。其中,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29,33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8月10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业务安排及需要,自2026年5月12日至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性质 (股) (%) 集中竞价 1,300 0.000044 无限售条件 集中竞价 25日~2026 28,877,524 0.984375 上海汉涛 流通股 年6月24日 无限售条件 大宗交易 日~2026年6 458,276 0.015622 流通股 月24日 合计 29,337,100 1.00004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上市公 占上市公司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司总股本 股数(股) 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76,016,506 6.000041 146,679,406 4.9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上海汉涛 176,016,506 6.000041 146,679,406 4.99999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11月6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76,016,50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钟永健 日期:2026年6月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光线传媒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钟永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58 限公司 地 号楼股票简称 光线传媒 股票代码 300251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 信息披露义务 上 海 市杨 浦 区 杭 州路 741人名称 限公司 人注册地址 号14幢149室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份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东 人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176,016,506股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6.000041%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146,679,406股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4.999999%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6月24日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此次权益变动系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露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人是否拟于未 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来12个月内继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注:以下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准(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钟永健